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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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 评定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5 09:00:11      浏览次数: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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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物业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树立企业品牌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决定》,进一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0〕16号)的相关部署和《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我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以下简称:2023年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实施

2023年品牌项目的评定组织、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评定程序等,按《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附件1)执行。

二、评定方式

评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初审和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协会初审分数线,应不低于90分。

三、报名时间

2023年515日至531日。

四、申报资料

(一)《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项目简介(亮点和优势及所获荣誉),不小于3M,JPG格式的照片(含项目实景和服务团队及项目业主活动)5-8张;

)满足《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附件3)的证明资料;

(三)服务期间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违规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需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上述(一)(二)项资料需在企业申报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项资料申报企业留存一份,专家现场考核时逐一核对打分。

五、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益。“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的评定推介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公益性质,不收取申报单位的费用。

(二)项目推介。我会将通过网站、公众号、报送主管部门、确定学习基地等方式持续加大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好品牌项目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联系人:王川;联系电话:0832-2183456 13158587807

 箱:690284419@qq.com

附件:1.附件1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实施意见

2.附件2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

3.附件3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  

 

附件1: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推介工作实施意见.docx

附件2: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适用于住宅项目)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xls

附件3:(适用于非住宅项目)内江市物业服务品牌项目评定标准.xls

内江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