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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首张物业整改通知书有了结果——
发布日期:2022-05-16 16:27:38      浏览次数: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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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内江

    2022年1月26日,迎新春购买灯笼装扮园区支出1000元;3月4日,小区义剪活动支出600元;3月8日,三八节活动购买鲜花支出800元;每日清扫并清拖1次大堂、一层候梯厅地面;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每周清拖2次……这些天,和喜•御景台小区的业主发现,物业对服务内容进行了公示,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收支明细精确到了每一天。

    就在4月底,和喜•御景台小区物业企业因未明码标价、未公示收益等问题,收到了我市首张物业整改通知书。截至5月16日,公示服务内容和公共区域收益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据了解,就在前不久,内江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先后就内江经开区和喜御景台、金科集美天宸、春天公园城、观岭云庭等多个居民小区的物业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就物业企业收费公示及收益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以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市场,督促各物业企业向小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更好更优质的物业服务。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物业企业存在公示内容不规范、收费标准不明确、未对服务内容进行明码标价的现象。其中,仅公示物业费用标准,未公示服务内容的现象较为普遍。此外,检查组还发现,部分物业企业并未对电梯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等进行公示。

    为规范物业企业收费及收益公示,让广大业主明白物业费标准所包含对应的服务内容,清楚小区业主共同收益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物业企业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并下发了我市首张物业整改通知书。不到半个月时间,全市首张物业整改通知书便已有了结果。

    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科长陈鸿宇表示,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重点对物业企业未明码标价、不公示收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物业企业,对违反有关规定情况进行通报并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