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时 间:2021年8月20日9:30-12:00
地 点: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
主 持:郭飞
参加人员: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郭飞、住保科、城建科、市住房事务中心,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电公司,市供水公司,内江市物专会常务委员单位代表(10名)
主 题:关于内江市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相关管线所有权移交、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移交及相关费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处理费用边界问题、小区麻将馆治理问题
会议内容: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市城管局治理办回复)
1、垃圾分类存在问题
⑴先无政策法规的支持,待省上法规出台后再出相应的政策,预计是2022年上半年出台;2020年政府有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物服企业是小区的责任人,无物服小区的责任人属于街道办。
⑵设备问题(垃圾桶、勾臂车等):现政府无相应的财政支持,会积极的协调帮物服企业争取。
⑶垃圾桶的摆放和布局,并非每栋楼都需要摆放四个,可以视户数和楼栋决定,增加或减少垃圾桶的投放数量。
2、现在实施的一些策略
⑴可回收垃圾,成立一家“马上收”回收公司,由回收公司提供垃圾袋和桶给物服企业,预计下周二(8月24日)开始实行。
⑵有害垃圾,政府委托一家公司可上门免费收取,统一运至乐山进行无害处理。
⑶厨余垃圾,政府委托一家公司可上门免费收取,但是需要收集到车辆可以到达的地方。
⑷其他垃圾,政府委托北京高能公司回收处理,但是现在高能公司提供的勾臂车数量太少,下一步协调增加数量。
3、宣传问题:
⑴区、县综治局会下发宣传单和手册同物服企业一起不少于3次的上门宣传,会选几个小区做宣传试点活动,开展以物换物活动。
⑵定时定点投放,综治局前期会派人引导和督导,后期由物服企业落实。
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边界问题(市城管局刘处长回复)
1、每月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内江算全省最低标准之一,全年收的费用(目前一年收取1000多万元)远远不够高能公司的无害化处理(目前一年需要2000多万元),还需要政府补贴。
2、协调高能公司对清运点多增加点位,多建立收集站或提供勾臂车,这也是政府之前与高能公司签署的合同不完善问题,现政府也在进一步与高能公司商谈接洽新的合同。
三、小区麻将馆治理问题
1、市公安局回复:
⑴多为业主着想,听取小区业主诉求。
⑵谁主管谁负责,有问题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
⑶小区物业发现有涉黄、赌、毒情况应拨打110举报。
⑷小区保安未经过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且年龄过大,需聘请有资格的保安人员。
2、市场监管局回复
⑴民法典中明确规定是允许住改商的情况,同时政府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但是也有行业限制,可以由业委会、物服企业、街道社区等牵头,相关方签字同意。
⑵有投诉举报的可以查处。
⑶政府来主导、牵头,多部门联动管理。
四、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移交及相关费用(市供水公司回复)
1、达到移交条件的可以移交。
2、依法移交,需要所有业主签字移交,二次供水需要在原基础上增加1.15元/吨的二次供水费用,且老旧小区改造费用较高。
3、部分老旧小区消防水表70%以上处于瘫痪状态,物业小区对消防水表欠费、公用水费欠费未缴清会追缴和追责。
4、市政的消防栓严禁物业私自启用。
5、小区业主违建导致供水管道和水表被覆盖和遮挡,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和抄表工作,提醒物服企业加强管理。
五、住宅小区配套供电设施相关管线所有权移交(市供电公司回复)
1、2018年移交了一批,后来打报告审批未过,就暂缓移交。
2、电力故障问题,电力公司在无条件抢修和维修。
3、小区供配电需要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再移交,其中涉及产权问题,是开发商、物服企业还是业主,需要斟酌。
4、电力全面放开实施、设计、安装,施工和设备无统一标准导致质量参差不齐。
5、就提议的25家企业的设备分类看是否符合移交要求,不符合的整改后报省电力公司审批。
6、建议:小区充电桩、部分小区无统一的规划区域,物服企业能同意的基础上安装到规划区域。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城建科讲话
⑴物服企业加大宣传。
⑵物服企业的收费标准中包含了二次供水的收费,只是比例不知道占多重。
⑶老旧小区的改造,政府属于兜底性质。
2、住保科讲话
⑴物服企业中有做的好的也有做的不好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争取相应的政策前,加强自身企业的管理,把自己应该做的做好。
⑵有需要协调解决问题形成报告后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尽力协调解决。
3、副局长郭飞作总结
⑴物服企业是矛盾体,业主要求“服务要好,收钱要少”,既是服务对象也是被服对象。
⑵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机制和体制
⑶工作区域存在空挡,又必须要做。
⑷发挥物业协会的作用及工作开展。
⑸行业自律作为重点来抓。
⑹出台行业服务标准,等省上出台后,内江行业作补充完善。
⑺对今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物业协会进行梳理和再次核实,8月27日前发给住保科。政府主管部门回复时依据充分,9月3日前发给住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