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物业行业党委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近期静默期间物服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市住房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服务中心,各物服企业: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全市物服企业及物服企业党组织、物服企业党员和物业从业人员要坚定信念、服从安排,敢于向前,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各物服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积极行动、再鼓干劲,做好小区公共区域消杀、卫生清理、环境整治、安全防范等工作,落实各项物服小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同时,各物服企业要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和要求,加强与街道(社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场地设置、现场消毒、人员引导、扫码登记、秩序维护等工作;做好医护、志愿者等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关爱保障,力所能及提供休息、饮水、应急等服务;发挥物业人员熟悉环境优势,收集并掌握群众诉求,协调解决广大业主现实难题;协助社区进行矛盾纠纷化解,切实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各物服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主动亮明身份,带头受领物资搬运、入户排查、医废转运等急难险重任务,彰显共产党员榜样力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各物服企业要主动收集解决物服小区静默期间各类问题,自身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同时向社区、属地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协会报送并提出处置建议。各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物业协会要积极收集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解决,暂无法解决的共性问题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联系人:市物业协会王川,电话13158587807;各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相应联系人并通过各种形式向企业通告。
四、加强督促指导。各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疫情指挥部统一安排,通过实地、视频、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加减分,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针对物业服务机构未能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汇总报送予以通报,确保物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内江市物业行业党委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5日